在渝湘黔鄂四省交界的武陵山区腹地,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,孕育着一门流传千年、活态传承至今的民间艺术瑰宝——秀山花灯。它不仅是当地土家、苗、汉各族群众世代相传的民俗文化载体,更是2006年首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经典艺术,凭借独特的歌舞形态、完整的民俗仪式、浓郁的地域风情,被誉为“武陵山区民俗艺术的活化石”,秀山县也因这门艺术获评“中国民间艺术—花灯歌舞之乡”,成为西南地区民俗文化的一张亮眼名片。

秀山花灯的历史脉络悠远厚重,起源可追溯至唐宋时期的宫廷花灯,历经元代祭祀歌舞“跳团团”的演变,融入土家族、苗族的本土文化基因与生活习俗,在清代走向兴盛,民国时期广泛流传于乡间村寨,新中国成立后得到系统保护与传承,历经千年迭代,最终形成集歌、舞、戏剧、民间吹打、纸扎技艺于一体的综合性表演艺术。它不同于其他地区的花灯艺术,深深扎根于秀山的乡土生活,从最初的祭祀祈福、节庆贺喜,逐渐演变为百姓日常娱乐、情感表达的重要方式,每一段曲调、每一个舞步、每一道仪式,都镌刻着当地群众的生活印记与文化信仰。
秀山花灯的表演体系完整丰富,形式多样且分工明确,核心分为“耍灯”(跳团团)和“单边戏”(花灯戏)两大类,兼顾歌舞观赏性与故事性。“耍灯”是最基础、最普及的表演形式,多为一旦一丑双人表演,旦角称“幺妹子”,妆容清秀、舞步温婉,丑角称“花子”,诙谐逗趣、动作灵动,二人配合演唱民间小调,舞步围绕灯位转圈穿插,节奏轻快活泼;也可根据场景增至三人、四人乃至多人,形成群花灯表演,场面更为热闹喜庆。“单边戏”则是带有完整故事情节的小戏,设置生、旦、丑等简易角色,依托多首传统曲调演绎民间故事、生活趣事,剧目多达三十余个,经典剧目有《花子醉酒》《卖货郎》《采茶》等,贴近生活、通俗易懂,深受基层群众喜爱。

音乐与器乐是秀山花灯的灵魂所在,整体分为曲调和打击乐两大部分,艺术底蕴极为深厚。曲调分为“正调”和“杂调”,传统曲目多达五百余首,其中《黄杨扁担》更是家喻户晓,被定为秀山县歌,旋律婉转悠扬、朗朗上口,尽显武陵山区的山水灵气;打击乐配套齐全,有头钹、二钹、马锣、大锣、瓮琴等乐器,曲牌四十余个,《懒龙过江》《猛虎下山》等经典曲牌节奏明快,烘托出热烈喜庆的表演氛围。演唱风格兼具山歌的高亢与小调的柔美,带着浓郁的乡土气息,器乐伴奏与歌舞表演完美融合,形成独具特色的艺术韵律。
秀山花灯并非单纯的舞台表演,更承载着完整的民俗仪式与文化内涵,是当地年俗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。传统表演时间固定在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元宵节,这段时间是秀山民间最热闹的“灯节”,正月十六之后表演则被称为“厚脸灯”。表演前有一套严谨的仪式流程,包括祭灯、启灯、开财门,表演过程中有观灯、送寿月、闹红灯、拜年祝贺,结束后还有谢主、辞神、烧灯等环节,整套仪式寓意祈福纳祥、四季平安、阖家幸福。花灯班子由当地老艺人牵头组建,成员分工清晰,有掌灯人、演员、掌调、伴奏乐手,表演前会精心扎制灯笼、吊吊灯等道具,色彩艳丽、工艺精巧,夜间表演时灯火摇曳、歌舞升平,寨寨出灯、户户迎灯,成为边城秀山最具烟火气的民俗盛景。
如今,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,秀山花灯的传承与发展迈入新阶段。当地通过非遗进校园、组建专业花灯艺术团、打造文旅演艺节目、培养新生代传承人等方式,让这门古老艺术走出村寨、走向大众,既保留传统内核,又融入现代元素,适配新时代的文化传播需求。它不仅是秀山地域文化的象征,更是武陵山区多民族文化融合的见证,承载着少数民族的文化记忆与精神追求,兼具民俗价值、艺术价值、学术价值与文旅价值。无论是文化研究者、民俗爱好者,还是普通游客,都能从秀山花灯中,感受到中华民间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,领略到少数民族非遗艺术的独特魅力。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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